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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州:二手房款拟强制存入监管账户

发表于2013-05-31

《关于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全市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所涉交易资金应当全额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


发表于2013-05-31

交易登记部门受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申请时,应当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中获取收款电子信息或免于监管信息,核查与《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信息一致,才能办理转移登记申请。


发表于2013-05-31

2009年,广州“信用通”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假扮买家交纳3成首付款,在银行上演“贷款秀”骗卖家办房产过户取得新证后,又再撤销原来的贷款申请,迅速把房子抵押给第三方,令业主不但无法收到尾款,房产也被转移。

发表于2013-05-31

今后,这种情况或将得到避免。记者昨日获悉,在酝酿近两年之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经拟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对全市存量房交易实行资金监管。

发表于2013-05-31

此前广州曾非强制性地推广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但成效寥寥。不少市民表示,新规如果强制实行,可能会导致交易手续变得繁琐,交易流程复杂化,未必便民。与其管住市民的交易资金,房管部门不如下更多的工夫管好中介市场的秩序,处理和回应好市民对“黑中介”等不良现象的投诉。


发表于2013-05-31

去年二手房交易额767亿


中介机构的数据显示,去年广州二手房成交量达到5.9万套,以套均130万元计算,交易资金额高达767亿元。


发表于2013-05-31

根据《通知》,市国土房管局是广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主管部门,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具体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房管局拟从《通知》发布当日起对全市存量房交易实行资金监管,要求全市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所涉交易资金应当全额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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